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公告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晋江科教园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师生入住公寓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暂无 发布日期: 2021-05-08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,机关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理顺工作流程,提高公寓周转率,进一步规范公寓管理,现将师生入住公寓的流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教师入住公寓

1.任课教师、双聘导师:经教学办负责人确认,由教学办出具名单,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通知物业根据名单安排入住公寓并做好动态管理。

2.入驻科研平台教师:经科技办负责人确认,由科技办出具名单,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通知物业根据名单安排入住公寓并做好动态管理。

3.应邀来校教师或其他人员:经邀请部门负责人确认,由邀请部门出具名单,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通知物业根据名单安排入住公寓并做好动态管理。

4.其他原因来校教师:教师所在单位发函到行政办,经行政办负责人确认,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通知物业根据名单安排入住公寓并做好动态管理。

二、学生入住公寓

1.入驻科研平台学生:学生所在平台发函到科技办,经学工办负责人确认,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通知物业根据名单安排入住公寓并做好动态管理。

2.双聘导师所指导的非本院学生:学生所在单位发函到教学办,经教学办负责人确认,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通知物业根据名单安排入住公寓并做好动态管理。

3.本院旗山、铜盘校区来晋学生:经学工办负责人确认,学工办出具名单,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通知物业根据名单安排入住公寓并做好动态管理。

4.其他学院来晋实习实训学生:经教学办负责人确认,教学办出具名单,后勤与资产管理科通知物业根据名单安排入住公寓并做好动态管理。

联系电话:059582660809(后勤与资产管理科)

      059582660852(教学办)

      059582660850(学工办)

      059582660827(科技办)

      059582660815(行政办)

      17750733932(宿管)

福州大学晋江科教园管委会

2021年5月7日